
容錯免責先備案,卸下包袱防風險(干部狀態新觀察·激勵擔當作為)
容錯不是紀律松綁,備案需嚴格適用范圍
“容錯絕非違法違紀行為的‘保護傘’,更不是搞紀律‘松綁’。”寧晉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傅學磊認為,有了事前備案,我們還設定了嚴格的審查認定程序。“劃定容錯適用范圍,部署重點工作、重要決策、重大項目,化解歷史遺留問題,處理較為復雜的群體性事件時,確實需要對現有政策有所突破或需要參照歷史案例適當變通解決,不完全符合現有政策的事項,才適用容錯機制。”傅學磊說,要真正保護在符合群眾利益的改革中發生探索性失誤的干部,而將那些不作為、亂作為的排除在外。
據了解,寧晉縣容錯免責事前備案制度實施一年以來,經紀檢部門嚴格審查,沒有發現一起謀取私利、主觀惡意違規行為。寧晉縣容錯免責的干部在各類考核、提拔晉升、評先評優等方面不受影響。
盡管如此,仍有不少人心懷疑慮。
“事后認定需要進一步完善,由相關部門做出明確評價,整個過程才算圓滿。對于干事者來說,心里也才更踏實。”一位職能部門的同志感慨。也有人建議,有些手續缺件辦理后,應有部門對企業補辦手續、補齊材料情況進行跟蹤督促。
“容錯免責制度還在不斷完善,最終要通過有效的體制機制改革,逐步形成一個前期有風險防范評估,中期有嚴格快速審查,后期有糾錯監督機制的完整閉環。以此為抓手,打造一支有激情、有闖勁、有能力的干部隊伍,更好地服務縣域經濟發展。”唐樹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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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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