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業看淡市場顧慮房價 “以房養老”陷入困局
穩定預期 疏通環節
——政策亟待完善
記者走訪時發現,相關政策對于“以房養老”模式如何發展有著重要影響。在房價、抵押登記、房產處理等環節,政策都發揮著關鍵作用。
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所副研究員王橋表示,推行新的養老模式,應該推動立法先行,通過法律法規樹立一定標準,將有助于新模式的健康發展。
董克用認為,推動“以房養老”業務模式發展,政策的確定性最為重要。“比如房子的產權要有確定性,產權到期后怎么續?要多少費用?是否影響產權處置?這些內容越明確越好。”
幸福人壽方面則表示,開展該業務過程中,保險公司面臨著一些法律風險亟待解決,比如說,抵押房產處置的風險等,期望相關政策和法律法規能給予企業更明確的落地預期。
陳磊認為,如果能推動該業務進行一些模式改進,將有效降低企業風險,提高企業參與的積極性,“盡管房子進行了抵押,老人也拿到了保險金,但是從頭到尾,房子一直不在保險公司名下。老人過世后一般會過戶到繼承人名下,雙方共同處置該抵押房產。事實上,保險公司在這一過程中的話語權比較小。如果房子在完成抵押后,能夠按照約定變成共有產權,抵押權人也擁有一部分產權,就可以降低保險公司處置房產時的一系列法律風險”。
此外,目前政府有關部門針對“以房養老”出臺了指導意見,但是具體到執行層面,還存在不少困難,主要是缺少配套的落地細則,導致很多部門在參與時不知所措,人為阻隔,進而不予辦理。
“在一些城市,老人想辦理‘以房養老’,但是到了抵押和公證環節,當地遲遲不給辦。不是政府職能部門不作為,而是因為大家對這一新生事物不熟悉、不了解,又缺乏明確的實施細則,導致很多部門不知道怎么辦理,大家的溝通成本很高,時間很長。我們在上海辦理的第一單業務,單在抵押登記環節就用了9個月。我們希望所有外部環節都能自上而下暢通無阻。”陳磊說。
盡管困難重重,專家認為,這一模式依然能夠在未來的社會養老體系中發揮更大作用,其模式也可以更加多樣化。“從長遠看,‘以房養老’模式的需求還有待挖掘。中國剛剛開始深度老齡化,隨著社會老齡化速度加快,龐大的老年人群體,特別是那些失能失智老人,需要資金支持和人力照顧。因此,從長遠看,不光是反向抵押貸款,各種把房產轉換成養老資源的方式會越來越多。”董克用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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