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朋友相聚飲酒,酒后墜車受傷共擔責

圖片來源網絡
?
??? 朋友相聚把酒言歡,本是美事一樁,豈料其中一人酒后回家途中墜車造成重傷。一同飲酒并送受害人回家的人該不該對此負責?近日,寧化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責任糾紛案件,判決同飲者均需承擔相應責任。
??? 受害人張某與丁某根、曾某平、張某金、王某靖、廖某良、巫某東等六人系同學、朋友關系。2013年8月的一天,張某與丁某根、曾某平、張某金、王某靖一起到寧化縣某烤魚店吃飯,除張某金未喝酒外,其他在場人均有飲酒。飯后,丁某根提意其請在場人去寧化縣某KTV唱歌并邀請廖某良、巫某東加入。上述7人到達KTV唱歌、喝酒(張某金未喝酒),期間,張某通過手機在QQ朋友群中發送了“今晚不醉不歸”等信息,并與丁某根、曾某平、王某靖等均有喝酒。酒后,其他人先行離開,張某乘坐張某金(未取得駕駛資格)駕駛的摩托車回家。張某金駕駛摩托車行駛至寧化縣翠江鎮南大街路段時,張某從摩托車上墜落受傷昏迷。經醫院救治,張某雖無生命危險,但導致重型顱腦損傷、中度智力缺損,構成四級傷殘、五級傷殘、十級傷殘各一處。事故發生后,張某家屬將丁某根等6人起訴至寧化法院,請求判令6名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損失共計1377582.47元。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寧化在線新聞頻道,不代表寧化在線的觀點和立場。未經許可,請勿轉載。
【作者:賴全平 邱海清 許志和】 【責任編輯:茜茜】
- 上一篇:鄉村娃的足球夢[ 03-01 ]
- 下一篇:隆紡服飾:趕訂單 忙生產[ 03-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