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檢察院首次發布“守護海洋”藍皮書

新聞發布會現場。東南網記者 林先昌 攝
東南網6月16日訊(本網記者 林先昌)16日,福建省檢察院召開以“檢察藍”守護“海洋藍”為主題的新聞發布會,通報近五年來福建檢察機關海洋生態環境保護檢察工作的總體情況;介紹前不久福建省檢察院牽頭相關涉海行政機關會簽強化協作意見的有關情況;首次發布《福建省檢察機關“守護海洋”藍皮書》以及《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典型案例》。
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羅輝在會上作發布。
近五年來,全省檢察機關充分發揮生態檢察“捕、訴、監、防”一體化辦案職能,全力維護海洋生態環境安全,共批準逮捕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犯罪案件122件288人,提起公訴197件409人,法院現已判決171件306人。結合執法辦案,督促收繳海洋生態修復金337.5萬元。共收集海洋公益訴訟案件線索84條,立案92件,辦理訴前程序90件,提起公益訴訟16件;共督促清理被污染海域面積16063畝,督促清理海洋垃圾14577立方,回收和清理固體廢物1430噸;取締非法海上采砂點52處,向污染企業和個人索賠海洋環境損害賠償金3443.9萬元,增殖放流各類魚蝦苗4.16億尾。
“6.8世界海洋日”之際,福建省檢察院牽頭省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海洋與漁業局,福建海事局、福建海警局及自然資源部海島研究中心在平潭聯合會簽了《關于在涉海洋公益訴訟和生態檢察工作中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以下簡稱《協作意見》),統籌兼顧、凝聚合力、整體施策、多措并舉、合力構建守護蔚藍大海的一體化綜合治理格局和全流程、全方位、全區域長效保護機制的務實之舉、創新之舉。
據介紹,該《協作意見》的主要內容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加強在線索移送方面的協作配合,包括加強刑事案件和公益訴訟案件的線索移送,建立案件線索會商、研判機制;二是加強在調查取證方面的協作配合,完善溝通協調配合機制,建立專業技術的支持和互助機制;三是加強在鑒定與評估方面的協作配合,探索建立海洋生態環境損害鑒定評估銜接機制,以及如何依法合理使用專家鑒定、評估意見等證據;四是加強在公益訴訟訴前程序方面的協作配合,探索建立行政公益訴訟磋商機制,健全完善訴前圓桌會議機制,建立海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公益訴訟銜接機制等;五是加強在生態修復方面的協作配合,健全完善生態修復與認罪認罰銜接機制,探索建立多元、立體的生態修復機制;六是加強日常聯絡,建立聯席會議機制,聯合開展專項行動,強化業務交流,共同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等七個方面19個要點。
發布會上,福建省檢察院首次正式發布《福建省檢察機關“守護海洋”藍皮書》(以下簡稱《藍皮書》)和《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典型案例》。
《藍皮書》全面總結了2015-2020年全省檢察機關開展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的總體情況、辦案特點、主要做法及成效,深入剖析了當前開展海洋公益訴訟和生態檢察工作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藍皮書》還收編了我省入選最高檢關于“守護海洋”公益訴訟專項監督活動的典型案例和經驗發言材料,以及《守護福建海岸線生態檢察協作機制》《關于在涉海洋公益訴訟和生態檢察工作中加強協作配合的意見》兩份規范性文件。《藍皮書》既是對我省檢察機關開展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梳理和總結,也是讓社會公眾了解、支持我省公益訴訟和生態檢察工作的平臺和窗口。
在本次新聞發布會上發布的8個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典型案例,涵蓋刑事檢察、公益訴訟,案例來源覆蓋了沿海六個地市及平潭綜合實驗區,涉及海岸線、紅珊瑚、紅樹林、海漂垃圾、海砂等海洋生態環境保護元素,是我省檢察機關辦理的精品案件、樣板案件。這些典型案例的發布,旨在傳遞檢察機關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堅定決心,也更好規范、指導、引領全省檢察機關辦理其它海洋公益訴訟和生態檢察案件,進一步發揮典型案例的社會輻射作用,不斷增強社會大眾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法治意識,推動形成社會各界合力保護海洋生態環境的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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