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住宿費沖上熱搜!福建三所高校發布退費通知
近日“多所高校將全額退住宿費”
沖上熱搜!

福建多所高校也發布通知,對春季學期住宿費進行退費,
仰恩大學
關于退還本學期學生住宿費的通知
各學院: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閩教財[2020]9號)文件精神,經學校研究決定,對已經繳納2019-2020學年住宿費的學生,按照一學期(5個月)的標準每生650元退還本學期住宿費。退費時間,對畢業班學生近期完成退費,對非畢業班學生本學期結束前完成退費。
特此通知。
仰恩大學財務部
2020年5月29日
泉州信息工程學院
關于2019-2020學年
第二學期住宿費結算的通知
各位同學: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發展改革委員會、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閩教財〔2020〕9號)精神,學校決定如下: ? ? ? ? ? ? ? ? ? ? ?
1.已經繳納2019-2020學年住宿費的畢業班同學畢業離校時,學校將按文件要求進行住宿費結算并退費。
2.非畢業班已經繳納2019-2020學年住宿費的同學,學校將根據同學返校情況,按文件要求進行住宿費結算。
特此通知。
泉州信息工程學院
2020年6月2日
廈門城市職業學院
退費范圍:已繳2019-2020整學年住宿費的學生。
退費標準:每學年住宿標準為650元,每學年按10個月計算,每月住宿標準為65元。
本學期未住宿的學生按照5個月住宿標準退費,退費金額325元,近期辦理退費手續。
有返校住宿的學生按照扣除實際住宿天數后的標準退還住宿費,在本學期期末結算。
返校住宿的同學注意: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福建省財政廳《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閩教財[2020]9號)文件精神,住宿費收費每學年按10個月(每學期按5個月)計算。疫情防控期間,學校應按照實際發生原則計收住宿費,學生在校住宿時間不足一個月的,15天(含15天)以上的按一個月計算,15天以下的按半個月計算。在春季學期末結算好學生住宿費,多余部分退還學生。
關于住宿費
教育部曾發布有關通知
住宿費不得跨學年或學期預收,未住宿不得提前收取住宿費。已按學年收取的住宿費,應根據實際住宿情況合理確定退費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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