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職工獎勵產假工資誰“埋單”?專家:由基金支付
難點:各地基金結余不均衡
記者注意到,對于獎勵產假期間女職工的待遇支付主體的爭議,廣東省人社廳去年曾回應:“由于生育保險基金收不抵支問題突出、生育保險待遇人均支出增幅明顯,加之‘全面兩孩’政策的生育釋放期,出于生育保險基金的可持續性考慮,暫不宜將生育獎勵假期工資納入生育津貼支付范圍。”
從廣東省人社廳去年公布的數據來看,2017年該省生育醫療費用支出37.66億元,比2016年增加14.17億元;生育津貼支出71.15億元,比2016年增加33.85億元。全省生育保險基金平均可支付數從2016年底的23個月降為10個月,其中廣州等4市可支付數低于3個月。
“生育保險基金還沒有實現全國統籌,各地區基金結余不均衡,部分地區結余規模較小。”對外經濟貿易大學保險學院勞動經濟與社會保障學系主任孫守紀認為,實現獎勵性產假工資統一由生育保險基金支出的難點,主要在于生育保險基金沒有實現全國統籌,因此很難在全國層面形成制度性約束。
“獎勵產假具有社會福利性,應以政府作為福利提供的主體。”熊建明表示。也有專家認為,從獎勵產假產生的緣由來看,其本質是政府鼓勵生育,應有政府專項資金保障獎勵產假的有效落實。
“目前對于獎勵產假待遇的規定主要還是在省級層面。對于獎勵假期工資待遇到底由誰‘埋單’的問題,各地政策確實不一樣,較為混亂。如果能從國家層面統一標準,無疑是對女職工的利好和保護。”陜西學高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晶表示,獎勵產假工資需探索國家、社會、企業、家庭共擔的機制。
建議:統一由基金支付可行
“不能讓用人單位繳納了生育保險,但沒有得到充分的保障。”熊建明認為,既然用人單位已經依法繳納了生育保險,生育保險就應該全面保障。因此,他建議在全國統一標準,用生育保險基金來支付女職工獎勵產假期間的待遇。
“從基金的承受能力來看,獎勵產假工資可以統一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于熊建明的提議,孫守紀表示認同。
“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和降低企業負擔的大背景下,獎勵性產假工資不應該由企業承擔。”孫守紀認為,統一由基金支付不僅有利于降低企業負擔,也將使獎勵產假工資的發放更有保障。
他指出,2017年生育保險基金收入642億元,支出744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23.1%和 40.1%。2017年底,生育保險基金累計結存564億元,累計結余相當于支出的76%,大約可支付9個月。
由于生育保險基金是現收現付制,孫守紀認為,基金結余留足3~6月即可。雖然近幾年,基金支出增速較快,但目前來看情況較為樂觀,“生育保險與醫療保險合并,基金共濟能力會進一步增強。”(記者 曲欣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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