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辦印發《關于加強公立醫院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
一、充分發揮公立醫院黨委的領導作用
(一)公立醫院實行黨委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黨委等院級黨組織發揮把方向、管大局、作決策、促改革、保落實的領導作用。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委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組織實施,支持院長依法依規獨立負責地行使職權。院長在醫院黨委領導下,全面負責醫院醫療、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二)明確公立醫院黨委職責
1.貫徹落實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貫徹落實黨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確保醫院改革發展正確方向;
2.依照有關規定討論和決定醫院改革發展、財務預決算、“三重一大”、內部組織機構設置,以及涉及醫務人員權益保障等的重大問題;
3.堅持黨管干部原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領導醫院干部的選拔任用工作,認真做好離退休干部工作;
4.堅持黨管人才原則,討論決定醫院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創新用人機制,優化人才成長環境;
5.做好思想政治、意識形態和宣傳工作,開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弘揚崇高精神,加強醫德醫風、精神文明和醫院文化建設;
6.完善醫院黨組織設置和工作機制,提升組織力,增強政治功能,嚴格黨的組織生活,擴大黨內基層民主,抓好發展黨員和黨員教育管理監督服務工作;
7.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支持紀檢機構履行監督責任,加強醫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8.全面落實黨的統一戰線方針政策,做好統戰工作;
9.領導和支持工會、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和職工代表大會開展工作。
(三)把黨建工作要求寫入醫院章程。公立醫院章程要明確黨組織的設置形式、地位作用、職責權限和黨務工作機構、經費保障等內容要求,明確黨委研究討論醫院重大問題的機制,把黨的領導融入醫院治理各環節,使黨建工作要求得到充分體現。
(四)健全醫院黨委與行政領導班子議事決策制度。黨委會議由黨委書記召集并主持,研究和決定醫院重大問題,不是黨委委員的院長、副院長可列席黨委會議。院長辦公會議是醫院行政、業務議事決策機構,由院長召集并主持。重要行政、業務工作應當先由院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再由黨委會議研究決定。健全醫院黨委會議、院長辦公會議等議事決策規則,明確各自決策事項和范圍,不得以黨政聯席會議代替黨委會議。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堅決防止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重大問題在提交會議前,黨委書記和院長要充分溝通、取得共識。加強黨務、院務公開,強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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