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我縣已建成公共租賃住房的使用效益,進一步完善動態管理機制,根據《寧化縣公共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寧政〔2011〕6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現制定2020年度騰退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報名及搖號分配工作分案如下:
一、待分配的房源及租金情況
本次待分配公共租賃住房房源:位于翠華小區G、H、I、J#及1-7#樓2020年住戶騰退的空置樓梯房源,戶型:二室一廳一廚一衛,面積50~67㎡;8-10#住戶騰退的空置電梯房源,戶型:一室一廳一廚一衛,面積44~66㎡;二室一廳一廚一衛,面積67-72㎡。租金為電梯房每月5.5元/㎡,樓梯房每月4.5元/㎡。
二、申請報名時間
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22日,超過申報期限未申報的,不予受理。
三、申請對象和申請條件方式
(一)申請對象
申請對象為符合條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在城區長期居住、有穩定的公租房租金支付能力的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或年滿18周歲單身青年(在校生及現役軍人除外)。教師系統申請家庭因縣教育局有自行管理公租房,本次不予申請報名。
(二)申請條件、地點和方式
1.具有本縣城區(指40平方公里規劃區,下同)居民常住戶口滿3年以上(含3年)的無房家庭,家庭收入標準為低于上年度城鎮低保收入標準3倍以內,2019年寧化縣低保標準為538元/月,即538*3=1614元/月,至各村、居委會申請填表提交材料、會同鄉(鎮)初審及公示;
2.戶口非本縣城區(40平方公里規劃區,下同)的無房家庭,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統計部門確認的上一年度當地居民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下(含2倍):
(1)戶口不限,但在城區工作并入編滿1年的黨政群機關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員至縣組織部申請填表提交材料、初審及公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至縣人社局申請填表提交材料、初審及公示;
(2)戶口不限,但在城區工作并連續繳交企業職工養老保險4年(含4年)以上且申請時還在繳交的,企業未建職工宿舍或職工宿舍不足的外來務工人員,至縣人社局申請填表提交材料、初審及公示;
(3)戶口不限,但在縣民政局登記的非盈利社會組織工作滿5年的住房困難群眾,至縣民政局申請填表提交材料、初審及公示;
(4)按規定引進的經縣級以上人事部門認定的專業人才和在本縣城區工作的縣級以上勞模、全國英模、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及獲得市級以上表彰的行業先進人物,至縣總工會申請填表提交材料、初審及公示;
(5)往年申請符合條件但搖號未取得房源的申請家庭,還需繼續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需向初審單位重新報名提交申請材料并初審公示。
其他申請所需材料均依照原公租房申請條件。
四、分配原則
(一)本人自愿申請,各報名單位受理并初審公示??h住建局會同有關部門對意向登記的初審對象進行復審并向社會公布復審情況;
(二)因本次空置房源較少,對復審符合的對象、往年申請搖號未取得房源的申請家庭,本次審核符合的優先搖號;剩余房源情況對本次新申請審核符合的家庭進行隨機搖號抽取,現場確認并公示。因房源不足,未抽到公共租賃住房的列入輪候對象,在今后滾動管理中逐步予以解決。
五、各組織報名單位要嚴格初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申請
(一)申請人的父母或者子女城區有房產的。
(二)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拒不執行相關部門裁定或未積極履行賠償義務的失信人員;
(三)申請人及配偶、兒子或者父母申請之日前5年內有出售、贈與、繼承、離婚析產或委托拍賣等形式房產交易及2年內車輛交易(購買、注銷、過戶)初始價格超過6萬元的;
(四)申請人及其配偶已享受過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限價房、集資房、解困房、福利分房、棚戶區改造等保障性住房政策的;申請家庭成員中,已作為其他家庭成員參與保障性住房申請的人員;
(五)申請人與原配偶離異后住房歸原配偶所有,但離異時間不足2年的;
(六)申請人與原配偶離異時間雖滿2年,但在離異前一方已享受過保障性住房政策的。
戶籍、房產、車輛、工商、稅務等相關登記信息核查均以申報日期前為準,后期變動的不予認定。
?六、申請提交材料
(一)在本縣城區各村、居委會申請報名需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請家庭各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包括戶口簿首頁)、結婚證(未婚的由村、居委會出具未婚證明)、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的房產查詢證明(包括自有未辦理產權證明房屋,由初審單位認定),有以下材料可附后提供并說明:殘疾證、低保證、重大疾病就診病例、扶貧對象登記本;
(二)在縣組織部申請報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請家庭各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包括戶口簿首頁)、結婚證(未婚的由村、居委會出具未婚證明)、入編證明、未租住單位公房證明、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的房產查詢證明(包括自有未辦理產權證明房屋,由初審單位認定);
(三)在縣人社局申請報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請家庭各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包括戶口簿首頁)、結婚證(未婚的由村、居委會出具未婚證明)、社保繳交記錄或入編證明、未租住企業宿舍或單位公房證明、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的房產查詢證明(包括自有未辦理產權證明房屋,由初審單位認定);
(四)在縣民政局申請報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請家庭各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包括戶口簿首頁)、結婚證(未婚的由村、居委會出具未婚證明)、民政局出具認定在工作的非盈利社會組織滿5年證明、未租住企業宿舍證明、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的房產查詢證明(包括自有未辦理產權證明房屋,由初審單位認定);
(五)在縣總工會申請報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請家庭各成員身份證、戶口簿(包括戶口簿首頁)、結婚證(未婚的由村、居委會出具未婚證明)、本縣縣級以上勞模、全國英模、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復轉軍人及獲得市級以上表彰證明、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直系親屬父母子女)的房產查詢證明(包括自有未辦理產權證明房屋,由初審單位認定)。
?七、注意事項
(一)申請人在領取申請表后,應認真閱讀,并按照其中關于申報材料的詳細要求提交完整的申請材料,不得提供虛假材料;如發現弄虛作假的,將取消住房保障申請資格,相關家庭成員5年內不得申請我縣保障性住房;
(二)申請公共租賃住房要以家庭為申請單位,每個家庭可選定一名符合條件的家庭成員為申請人,其他家庭成員為共同申請人,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只能申請一套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成員須接受并積極配合審核人員對有關情況的調查、核實工作;
(三)承租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合理使用公共租賃住房,只能將房屋用于自住,不得轉租、閑置、出借或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和裝修現狀;應按時繳納租金及水、電等費用;
(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入住后應對自身及監護對象的安全負責;
(五)租賃期內,承租人因各種原因,不再符合保障條件的,應主動向縣住房保障中心報告,退出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六)承租人應在承租合同到期前三個月內,配合辦理好復審事宜;
(七)為方便管理,申請人申報時必須認真填寫長期有效的聯系電話或聯系方式,如按照申請人填寫的聯系電話或聯系方式無法聯系到申請人的,將視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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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誠信承諾書
2.家庭資產、收入情況查詢授權書
3.寧化縣保障房復核對象的城市家庭收入核定表
4.寧化縣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申請審批表
5.申請家庭房產查詢證明
6.申請家庭直系親屬房產查詢證明
7.收入狀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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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