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化縣省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申報評選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2018年為民辦實事工作的通知》(閩委〔2018〕1號)精神,今年將組織評選10家省級創業孵化基地,并給予一定的建設補助資金。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省級創業孵化基地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時間1年以上(截至2018年5月31日),具有獨立的企業或事業法人資格、固定的辦公場所、相應專業知識技能的管理服務人員,制度健全、管理規范,合法經營、信譽良好。
(二)有一定規模的生產經營場地、辦公場地和共享的服務空間,有相應的道路、停車、供電、供水、消防、通訊、網絡等基礎配套設施。
(三)以創業孵化服務為主營業務,為入駐創業實體有效提供政策咨詢、事務代理、運營指導、風險評估、項目推介、項目融資等各項服務。
(四)與入駐的創業主體簽訂協議,場地租金、物業費用不超過同類地區、同類場地平均租金的70%,或提供1年以上免租金服務。
(五)每年新入駐一定數量創業實體,入駐創業實體數量達到一定規模,每個創業實體能夠帶動一定數量的人員實現就業,孵化效果良好。
(六)入駐的創業實體中,大中專院校在校生和畢業5年內大中專畢業生創業項目數不低于在孵項目總數的50%且不少于10個(含10個)。
近2年,即2016和2017年已獲得省級資金補助的創業孵化基地不再重復申報。
二、申報材料
申報省級創業孵化基地須提供以下材料:
(一)《省級創業孵化基地支持建設項目申報及推薦表》(附件)。
(二)孵化基地建設和發展報告,包括基地建設基本情況、服務功能、孵化成效、管理制度、孵化對象稅收、社會保險繳交情況和經濟社會效益分析等。
(三)孵化基地營業執照副本、產權證明或租賃合同、面積證明材料、在孵項目花名冊(畢業生創業項目須標注)、基地管理服務人員花名冊等材料。
三、評選流程
(一)初選推薦。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人社和財政部門對本轄區內符合上述條件的創業孵化基地(含高校的創業孵化基地)進行摸排,并在基地自愿申報的基礎上擇優推薦1~2家上報。
(二)復核認定。省人社廳會同省財政廳組織對各推薦上報孵化基地材料進行書面審核,并經實地評估后,研究確定10家擬支持建設省級創業孵化基地名單(原則上每個地市1家)。
(三)公示公布。將擬支持建設基地名單在省人社廳、省畢業生就業創業公共服務網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發文公布正式結果。
(四)資金撥付。按每家省級創業孵化基地50萬元的補助標準,依程序將補助資金撥付到各基地在銀行開立的基本賬戶。
四、申報時間及申報地點
各基地推薦及申報材料(包括紙質文件和電子文檔)于6月30日前報送寧化縣勞動就業培訓中心(北山公園小門旁);聯系人:吳珍,聯系電話:6838338
寧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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