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化縣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申報評選公告
根據《三明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明政〔2017〕21號)要求,進一步營造良好的創業創新氛圍,決定2018年在全市范圍內繼續評選一批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現就做好有關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的創業孵化基地是指具有法人資格,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健全的管理制度,能為入駐企業提供創業孵化服務的基地。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機構,在三明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時間6個月以上(以申報時間確定),合法經營,信譽良好。
2.在管理、組織、品牌、商業模式等方面創新性較強,具有較強的市場潛力和競爭力;有固定的經營場所,面積不低于1000㎡。能提供水電、道路等基礎設施和辦公倉儲、后勤服務等公用設施。擁有素質高、業務水平強的管理服務隊伍,能為入駐的創業主體提供政策咨詢、融資支持、創業指導培訓、人力資源及商務代理等服務。
3.與入駐的創業主體簽訂協議,提供一年以上免租金、免物業費等服務。
4.要符合“六個一”(即:有人、有業、有場所、有制度、有臺賬、有服務)的要求。
二、補助標準
采取分級評定補助辦法,吸納入駐的創業主體20戶以上(吸納殘疾人、退伍軍人、建檔立卡貧困戶的按2倍計算),帶動就業或者創業人數60人以上的,可申請一次性20-40萬元補助(具體標準詳見附件1)。
三、申報程序和提交材料
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申報評選采用“縣級初審申報、市級考察復審”的辦法。
(一)基地申報(6月30日前)。符合條件的創業孵化基地應于6月30日前向所在縣(市、區)勞動就業培訓中心申報。申報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三明市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申請表》(附件2);
2.《三明市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入駐創業實體名單和帶動就業情況表》(附件3)并附創業實體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復印件,已實現“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
3.創業實體入駐協議書、從業人員就業證明(近一年來工資發放表等)或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含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等);
4.上述材料一式三份,同時提供原件進行核實。
已享受市財政其他專項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
(二)縣級初審。各縣(市、區)人社局在收到申報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申請后須會同財政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深入孵化基地進行實地核查。符合申報條件的,由人社、財政部門出具審核意見后將申報材料報市勞動就業中心。
(三)市級復核。市人社局組織開展對各縣(市、區)申報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考察復核(考察方式包括查看場地設施、查閱資料、與創業人員面談等),在材料審核、實地考察基礎上,會同市財政局確定入選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人社、財政部門出具復核意見。
(四)資金撥付。對入選市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的,經公示無異議后,由市財政負責撥付補助資金。
聯系人:吳珍
聯系電話:6838338
寧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6月25日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寧化在線新聞頻道,不代表寧化在線的觀點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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