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化縣2017年省級農民創業示范基地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指南
為進一步推進我縣省級農民創業示范基地建設,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廳關于印發<農民創業園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版)>的通知》(閩財農〔2017〕11號)和《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農業廳關于提前下達2017年農民創業園建設資金的通知》(閩財農指〔2016〕218號)精神,制定本項目申報指南。
一、創建區域
第二輪農民創業示范基地創建區域為寧化縣城郊鄉境內。
二、優先扶持產業
河龍貢米、薏米、茶業(優先扶持蓮塘食品加工集中區項目)。
三、申報對象
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和政府服務機構等法人單位。
四、扶持內容
農民創業示范基地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扶持2017年新建、擴建的現代農業項目,或為農民創業示范基地發展提供服務項目,鼓勵優勢特色產業全產業鏈生產經營,促進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主要扶持四個方面:
1、公共服務平臺建設。重點扶持農產品質量檢驗檢測、農業物聯網、電子商務、含現代物流與冷鏈系統、農產品展示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及智慧農業設施設備。
2、農業產業項目建設。重點扶持各類溫室大棚設施、溫濕度數控設施、水肥一體化設施、基質栽培、微噴灌系統、畜禽標準化養殖設施、食用菌包(瓶、料)生產線,以及農產品加工、貯藏與包裝、休閑觀光設施等。
3、集中區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扶持創業示范基地產業集中區內的公共道路(機耕路)硬化、公共供水與排灌設施、園區綠化與觀光道路建設等。
4、農業技術體系建設。重點支持品牌創建、農業“五新”推廣、智能化育苗,以及良種引進、繁育、示范推廣和品種試驗繁育、擴繁基地(場)建設。
五、補助方式
農民創業示范基地專項資金采取“先建后補”的補助方式,總補助金額為227.63萬,其中2017年省級財政下達專項資金200萬元,2016年前結余培訓費27.63萬元。擬扶持3個建設項目,每個建設項目省級補助不超過100萬元,項目自籌資金不低于省級補助資金。
六、申報程序
1、符合申報條件的各類經營主體和單位根據項目申報指南,向縣農業局和財政局提出申請。申報單位應當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不得以虛報、偽造等手段騙取專項資金。項目補助不得多頭申報和重復申報,同一經營主體只能申報1個項目。
2、縣農業局會同縣財政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項目承擔單位申請的建設項目組織專家進行聯合審定,確定擬扶持項目和補助方案,并在寧化在線、寧化農業信息網站和寧化縣財政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項目補助方案(有異議的項目需重新核實,或調整項目),由縣農業局和縣財政局聯文批復,并于15日內將批復情況報上級農業、財政部門備案。
3、項目建設必須在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項目建設完成后,項目承擔單位向縣農業局提出驗收申請,縣農業局會同縣財政局組織項目驗收。驗收合格后,履行資金撥付手續。
4、申報截止期:2017年4月30日。
七、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需報送項目申報書及其他相關資質材料。項目申報材料應裝訂成冊,并以目錄列明。書面材料一式七份,并隨附相關電子版資料。
八、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張漢江
聯系電話:0598-6658370
E-mail:nhnycyg@163.com
附件:2017年省級農民創業示范基地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 (格式)
2017年省級農民創業示范基地
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書
(格式)
項目編號(由省編號):
項目名稱:
項目建設申報單位:
申報時間:2017年 月 日
一、項目實施單位基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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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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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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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編 |
365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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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屬性 (相應欄打勾) |
□龍頭企業(○國家級○省級○市級○其他) □農民專業合作社 □專業大戶 □家庭農場 □行業協會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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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戶銀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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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賬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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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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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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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
聯系人: 電話: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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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概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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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獲(政府、部門)榮譽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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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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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項目概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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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項目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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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項目屬性 |
○新建 ○擴建 ○改建○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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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設地點 |
鎮/鄉 村 |
4.項目總投資(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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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補助環節相關投資(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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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請省級補助金額(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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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7年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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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補助環節相關投資估算(萬元) |
項目預算名稱 |
預算金額(萬元)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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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項目預計成效(限300字) |
①經濟效益: ②社會效益: ③生態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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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項目實施單位及負責人簽署意見 |
本單位對以上申報內容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
項目實施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字):
2016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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