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寧化客家美食文化城部分店面租金實行財政補貼招租說明
為鼓勵餐飲戶落戶美食城,帶動美食城商業繁榮,解決縣城區餐飲夜市占道經營問題,進一步促進我縣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農民增收、精準扶貧、第三產業發展。決定寧化客家美食文化城部分店面租金實行財政補貼,面向社會招租,具體情況說明如下:
一、補貼范圍:寧化客家美食城4、5、6、7號樓1-3層空置店面。其中:一層店面60間,面積2945㎡;二、三層空置面積3909㎡(其中二層空置面積2102.5㎡;三層空置面積1806.4㎡)。
二、補貼對象:在上述范圍內從事餐飲、小吃及與小吃相關食材、成品或半成品加工配送的個體經營戶或餐飲企業,具體認定工作由縣小吃辦負責。
三、補貼標準:一層每月每平方補貼20元,二、三層每月每平方補貼10元。在二、三層開早茶廳再補助每月每平方10元,用于設施設備的租用,租金補助款撥入縣小吃辦監管帳戶,由縣小吃辦負責監管支付,縣城鄉建設與生態環保項目組負責審核把關。
四、補貼年限:補貼三年,使用四年。
五、補貼方法
1、符合上述補貼對象要求的,租金補貼補給出租戶。租金補助時間自店面裝修完畢運營之日起計算,第一年租金不補助,后三年租金在每年底按實際經營時間補助。
2、財政補貼期間,店主不得向承租戶收取租金,但物業管理、衛生、用水、用電等與經營相關的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六、優惠政策
1、為鼓勵商家入駐,對客家美食文化城新入駐的業主地方所得部分的稅收第一年全額返還,第二、三年內返還50%;客家美食文化城內開辦的餐飲作為政府公務接待定點單位,發票由福建省寧化客佳肴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統一開具。
2、客家美食文化城公共夜景工程納入縣夜景工程(店面營業性夜景除外)管理,電費從城區路燈電費中統一列支。
七、其他要求:
1、公開社會報名。報名時間從2017年3月28日至 4月11日止,由縣小吃辦負責,報名前30名的優先安排店面,30名后報名人員,如屬縣內在冊貧困人員或在本縣從事小吃無營業店面的業主(憑縣行政執法局證明),經確定后可優先安排。報名截止時,如報名人員多于所剩招租店面數,則采取抽簽方式確定。
2、建立貧困戶創業一條街。開店任務分解到鄉鎮,要求每個鄉(含翠江鎮)至少入駐一戶貧困戶開店,每個鎮入駐二戶以上。貧困戶在享受以上優惠政策外,店面裝修方面再給予適當資金扶持。
3、簽訂協議。前期由立泓公司與店面產權人溝通協調。在產權人同意的基礎上,由縣小吃辦、立泓公司、出租戶、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明確各自的責權利。
4、裝修要求。所招租的店鋪門面裝修風格和尺寸統一由縣小吃辦負責設計,店內裝修由承租人自行設計建設,所需費用由承租人承擔。協議簽訂后,原則上要求一層小吃店面三個月內完成裝修并開始營業,二、三層餐飲企業6個月內正式營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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