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執行案件“終本”后,法院還“管不管”?
6月26日,寧化縣人民法院通過滾動查詢賬戶的方式,扣劃了被執行人名下賬戶的錢款,將一起終本執行的租賃合同糾紛案執結完畢,讓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轉化為真金白銀。
據悉,被執行人賴某與張某租賃申請人吳某的自建房屋一棟用來經營林業公司辦公用房和員工住宿,后因公司經營不善和股東之間產生矛盾,公司人去樓空,無實際經營,經結算賴某和張某累計拖欠吳某房租22332元,申請人吳某屢次向賴某和張某催討房租,賴某和張某均拒不支付,吳某起訴至法院,經法院組織調解,賴某和張某同意于2022年10月27日前將所欠房租全部付清。但到約定時間賴某和張某仍未支付房租,吳某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過程中,執行法官向賴某和張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和財產報告令,敦促其盡快履行義務,但賴某和張某仍不支付房租。執行法官通過執行查控系統查詢了賴某和張某名下的銀行賬戶信息、不動產登記信息、證券、保險、車輛等財產信息,均未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于是在將賴某和張某限制高消費和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后依法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案件雖然終本了,但法院不是不管,執行法官每兩個月就對終本案件的被執行人賬戶進行滾動查控,在進行例行查控中發現被執行人賴某名下賬戶有30,000余元的進賬足以覆蓋本案的債權,于是,執行法官立即對該賬戶存款進行網上扣劃。隔天,該賬款就扣劃到了法院執行賬戶并發放給了申請執行人吳某,至此,該案得到圓滿執結。
“終本”不是執行案件的終結,更不是對被執行人的放縱,在被執行人履行義務之前,法院會追究到底!近年來,寧化法院也依法加大對規避、抗拒執行的懲戒力度,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切莫抱有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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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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