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紀委監委通報四起“四風”典型問題
東南網2月8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劉必然) 春節將至,為持之以恒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釋放對“四風”問題緊盯不放、寸步不讓、一抓到底的強烈信號,教育警示廣大黨員干部切實做到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日前,省紀委監委通報近期查處的四起“四風”典型問題。
詔安縣交通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二中隊中隊長沈耀光違規收受禮品問題。2016年至2020年,沈耀光多次在春節期間,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贈送的高檔煙酒等禮品。2020年12月,沈耀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連城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楊桂聰及刑事審判庭副庭長邱晗等人公款旅游問題。2018年5月,楊桂聰帶隊與邱晗等一行7人前往貴州遵義出差。其間,楊桂聰擅自改變行程前往廣西南寧探親,邱晗等人前往桂林漓江、陽朔等景點旅游,并用公款報支相關費用。2020年12月,楊桂聰、邱晗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退還相關費用。其他相關責任人分別受到相應處理。
永泰縣糧食購銷有限公司原經理史敏輝私車公養問題。2014年2月至2019年2月,史敏輝多次使用單位公務加油卡為其私家車加油,多次使用單位公務ETC儲值卡為其私家車繳納高速通行費。2020年6月,史敏輝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退還相關費用。
南安市公安局豐州派出所警務三隊原副隊長朱禮平服務群眾推諉扯皮、消極應付問題。2020年7月,群眾林某到派出所辦理女兒報考軍校政審事項,朱禮平作為片區民警,在林某兩次電話聯系并告知其訴求“時間很緊”的情況下,身在辦公室卻避而不見;直到被有關部門暗訪發現后,才予以辦理,且未按照規定正確履行職責,兩次讓林某自行找派出所領導審批材料,造成不良影響。2020年9月,朱禮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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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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