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福建檢察機關共辦理各類案件160808件 審查逮捕案件19719件
會議現場。東南網記者 盧金福 攝 東南網1月25日訊(本網記者 盧金福)今日上午,福建省十三屆人大五次會議召開第二全體會議,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霍敏作福建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2020年,福建全省檢察機關全年共辦理各類案件160808件,其中審查逮捕案件19719件29232人,審查起訴案件46112件65561人,辦理公益訴訟案件2630件,辦理刑事、民事、行政訴訟監督案件92347件次。 全省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惡犯罪717件 批捕5090人 落實“六清”行動部署,集中力量打好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收官戰。開展專項斗爭以來,先后聯合有關部門制定18個文件,建立證據收集指引、辦案質量保障等10項機制,全省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惡犯罪717件,批捕5090人,起訴7295人,2020年底前受理的涉黑涉惡案件全部辦結起訴。堅守“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湊數”底線,對全部涉黑和重大涉惡案件由省檢察院統一把關,偵查機關以涉黑涉惡移送審查起訴的,檢察機關依法不認定760件;未以涉黑涉惡移送的,依法認定266件。聚焦深挖徹查,堅決打傘破網,省檢察院聯合省紀委監委制定嚴懲司法工作人員涉黑涉惡腐敗和充當“保護傘”問題四項協作機制,向紀委監委移送“保護傘”線索618條,起訴142人,檢察機關直接立案偵查“保護傘”30人。深入打財斷血,認定黑財30.46億元。 嚴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推動扶貧領域涉案財物快速返還。對因案致貧返貧的案件當事人或近親屬應救盡救,發放司法救助金970萬余元。聯合有關部門開展打擊危險廢物等專項行動,批捕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犯罪377人,起訴1709人,辦理生態領域公益訴訟案件1382件。 對各級監委移送的職務犯罪案件決定逮捕198人 起訴305人 全面落實“捕訴一體”辦案機制,共批捕各類刑事犯罪23780人,起訴56107人,同比分別下降33.8%和16.7%。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和影響社會穩定犯罪,起訴嚴重暴力犯罪1734人,起訴盜竊等多發性侵財犯罪11095人。加大懲治電信網絡詐騙以及利用網絡賭博、泄露個人信息等犯罪力度,起訴8473人。 積極參與反腐敗斗爭,對各級監委移送的職務犯罪案件,決定逮捕198人,起訴305人,不起訴13人。依法起訴最高檢指定管轄的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原院長張堅受賄案,穩妥辦好省監委移送的涂慕溪、黃建平等4起省管干部案件。檢察機關對司法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犯罪立案偵查42人,堅決清除司法隊伍中的害群之馬。 落實少捕慎訴慎押司法理念,推行重大案件偵查終結前訊問合法性核查,對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的決定不批捕3436人,不起訴912人。 綜合考量天理國法人情,對犯罪情節輕微、酌情可以從輕處理的依法從寬處理。福州市馬尾區一名七旬老人因家庭貧困盜竊螃蟹為病重外孫女補充營養,檢察機關依法不起訴,并協調有關部門救濟、救助,彰顯司法良知和人文關懷。立足在刑事訴訟中承前啟后的職能作用,擔起主導責任,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案件39588件,適用率達84.7%,量刑建議采納率96.5%,一審服判率93.8%。 對20余萬名教育從業人員開展準入查詢 發現刑事犯罪記錄137人 加強對立案和偵查活動同步監督,在35個公安機關執法辦案管理中心設立派駐檢察室,督促立案341件、撤案615件;聯合公安機關對刑拘變更強制措施后未報捕未移訴的11026人開展核查,糾正偵查違法行為506件次,推動省公安廳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并納入執法規范化績效考評體系。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198件,法院已改判、發回重審85件。同步審查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31244人,監督糾正1306人。 落實“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制度,對新收的31267件群眾信訪,7日內程序回復率、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復率100%。開展領導干部“大接訪”活動,同步推進信訪積案專項清理,各級院領導包案辦理410件積案,已辦結249件。 落實對未成年人的特殊、優先保護政策,嚴懲性侵、拐賣、校園欺凌等嚴重傷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1324人,起訴2178人;對涉嫌輕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現的未成年人,依法不批捕268人,不起訴426人。落實最高檢“一號檢察建議”,全面推行侵害未成年人強制報告、性侵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從業禁止等制度,對20余萬名教育從業人員開展準入查詢,發現刑事犯罪記錄137人。在40個地方建立性侵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辦案機制和專門場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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