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發文規定:企業職工教育經費六成以上用于一線職工培訓
東南網9月10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嚴順龍)近日,福建省政府辦印發福建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提出從2019年至2021年,全省開展各類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75萬人次,其中2019年培訓25萬人次。力爭到2021年底,全省技能勞動者占就業人員的比例達到25%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勞動者的比例有較大提高。
方案提出,要緊緊圍繞推進經濟轉型升級和服務高質量發展,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面向職工、就業重點群體、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以下簡稱貧困勞動力)等各類勞動者,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加快建設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勞動者大軍。
一是開展有針對性的職業技能培訓。發揮龍頭企業、規模以上企業和行業組織、培訓機構的作用,引導幫助中小微企業開展職工培訓。推進重點群體職業技能提升培訓,持續實施農民工“春潮行動”“求學圓夢行動”、農村建筑工匠培訓等各類專項培訓。開展職業農民技能培訓,遴選一批新型職業農民示范培訓基地和實訓基地。
二是有效增加職業技能培訓供給。激發企業主體作用,支持各類企業特別是規模以上企業或者吸納就業人數較多的企業設立職工培訓中心,鼓勵企業與職業院校共建實訓中心、教學工廠。支持企業設立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支持職業院校承擔補貼性培訓,擴大面向職工、就業重點群體和貧困勞動力的培訓規模。圍繞市場需求,發布急需緊缺職業(工種)指導目錄,大力開展家政、養老服務、托幼、保安、電商等就業技能培訓。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基礎能力建設,鼓勵各地建設產教融合實訓基地和公共實訓基地。
三是完善政府引導激勵機制。加大資金支持力度,從失業保險基金、就業補助資金、地方人才經費、行業產業發展經費等多種渠道籌集培訓資金。以各統籌區2018年底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為基數,按照20%的比例計提資金統籌用于職業技能提升行動,企業要按有關規定足額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其中60%以上用于一線職工培訓。落實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落實職業培訓補貼政策,職工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的,給予企業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職業培訓補貼。支持地方政府調整完善職業培訓補貼政策,對企業開展培訓或者培訓機構開展項目制培訓的,各地可先行撥付一定比例的培訓補貼資金。
四是強化組織領導,推進職業技能培訓與評價有機銜接,完善技能人才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等多元化評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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