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院開審廈門首例環境公益訴訟案 一老板遭判刑
走私數百噸“洋垃圾”,公司被罰老板獲刑
6月5日,廈門中院還公開宣判了一起因走私“洋垃圾”引發的生態環境案件。
這起案件,一共有兩個被告。其中,被告人俞某是被告廈門某商務公司的負責人。2017年初,經俞某決定,其負責的商務公司向意大利某公司協議購買了3柜共計58.8噸的牛皮革邊角料。其中部分在廈門海關現場查驗時,被發現屬于國家禁止進口的固體廢物而被當場查獲。隨后,俞某更換了委托的代理報關單位后,再次以相同的方式向廈門海關申報進口2柜同批次牛皮革邊角料。但是,在通關過程中又被廈門海關當場查獲,共計41.98噸。
此外,該商務公司向意大利某公司購買的另14柜同批次貨物,凈重共計296.5噸,運抵廈門口岸時,最終因本案案發未得逞。
經鑒定,上述被廈門海關緝私局查扣的貨物及已到港尚未完成申報的14柜牛皮革邊角料,均屬我國禁止進口類固體廢物。
案件審理期間,俞某的配偶自愿代俞某向法院預繳人民幣10萬元,其中5萬元用于支付被告公司的罰金,并代俞某自愿繳納環境修復公益賠償金5萬元。
6月5日,廈門中院經審理認定,該商務公司犯走私廢物罪,判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被告人俞某犯走私廢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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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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