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年女子以結婚為誘餌詐騙老人積蓄 到手后玩失蹤
原標題:從“夕陽紅”到“夕陽騙” 女子專騙老人錢財獲刑6年
正義網訊(記者何海燕 通訊員陳曉芬)獨居老人郭某遇到中年婦女張某后,以為迎來了“夕陽紅”,但隨著張某騙子身份的暴露而遭遇了一場無情的“夕陽騙”。近日,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瑪納斯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瑪納斯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詐騙罪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2萬元。
43歲的張某沒有職業,卻因好賭欠下了巨額債務。為了償還賭債,2016年5月,她因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2017年7月,刑滿釋放的她又重操舊業。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為尋找賺錢捷徑,張某抓住單身老人缺乏家庭關愛的心理,以結婚為誘餌,在多地對多名獨居、單身老人進行詐騙。
張某先以問路、打車為由,與路邊老人搭訕,并由此分別結識了郭某等三位老人。此后,張某謊稱自己要與老人結婚過日子、為其養老等,來到老人家中居住,色誘老人與之同居。
老人信以為真后,張某便以自己做拉煤、拉甘蔗生意缺少資金,自己雇的司機撞人需要賠償,個人消費需要用錢等,騙取老人的財物。將對方的積蓄全部騙到手后,感覺“沒有油水可撈”了,張某便玩起了失蹤。
用這一套,張某穿梭在單身老人之間,共詐騙三名老人現金19萬余元。而所騙錢款,張某全部用于償還個人債務、賭博及個人消費。
2018年2月17日,郭某的兒子回家看望父親時發現了端倪,老人銀行卡上的10余萬元現金不到一個月就被支取完。問清緣由后,感覺上當受騙的郭某父子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2月25日張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檢察機關審查后認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借婚姻詐騙他人財物,數額巨大,系累犯,且被害人為老年人等弱勢群體,社會影響惡劣,決定以詐騙罪對被告人張某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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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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