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歲的她是班級優等生 為了愛情把冰毒藏進內衣
十六歲的中學生毒販?

導讀:芳芳把一部分冰毒藏進衛生巾,另一部分塞進胸前的內衣,并在彭波處心積慮的“掩護”下躲過了檢查。
01

芳芳已經消失半年了。但老師對此諱莫如深。
在她所就讀的某小城第一中學,她給很多同學的印象是長相甜美、笑容燦爛、成績優秀。她甚至不會輕易和同學們出去玩兒,放學后就回家寫作業。
她去了哪里?這個消息如同長了翅膀,在校園里紛揚開來。
此刻,她已失去了自由。
同樣夜夜無法安眠的,還有芳芳的母親呼蘭。
一個初夏的早晨,呼蘭接到了那個讓她大驚失色的電話:“你好!是芳芳的媽媽嗎?我是濟南市公安局天橋區分局的。你的女兒現在濟南市看守所,現在已經被逮捕了。”
芳芳在毒品交易過程中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呼蘭的大腦一片混亂,眼前一會兒是夜總會衣著暴露的男女一起K粉的景象;一會兒又是被公安抓獲的毒梟和瘦若骷髏的吸毒者……
她恨不能馬上見到芳芳,這一切都是怎么發生的呢?
02
其實,在他人眼里嚴謹自律的芳芳不僅販毒,還談了男朋友。她的男友是外地人,在一家小餐館打工,有一年多吸毒史。
芳芳的母親每天按時回家,給女兒輔導作業,照顧其飲食起居。在母親的嚴厲管教下,從小學到高中,性格本就有些內向的芳芳生活按部就班、波瀾不驚,學習名列前茅,交友相對單一,課外生活也很少。
呼蘭原本至少有兩次機會,制止這件事情的發生。
第一次是芳芳的16歲生日。芳芳最好的朋友英唐約她去校外不遠的一家小飯館晚餐,同行的還有班里幾個要好的女生。芳芳給媽媽打電話請假,呼蘭猶豫了一下,還是答應了。噩夢由此而來。
席間,一個清瘦干凈的高個男服務生出現了。他就是彭波,19歲,家在南方。幾個同學都跟他很熟,所以他常常過來服務。彭波注意到了個子高挑、長相出眾,溫柔文靜的芳芳。

自那以后,每天芳芳下了晚自習,彭波都會到校門口等她。
從學校到家,只有15分鐘車程。就是這一刻鐘,讓芳芳度過了難熬而糾結的三個月。她從未接觸過異性,十分害怕。但是,男孩的體貼和耐心,也讓她有了父母之外不一樣的感受。
但芳芳明白,如果父母知道了,等待她的將是無法承受的暴風驟雨和萬鈞雷霆。她覺得自己錯了,數次想和媽媽交流。
如果母親在那時察覺到女兒的變化,且不是以嚴厲的批評而是以平等的交流來對待女兒,也許什么都不會發生。但事實并非如此。
很快,又一次機會出現了。
初夏的一個上午,呼蘭接到班主任的電話,說芳芳最近上課老玩手機,請她到學校來一趟。被媽媽領回家后,芳芳的心理矛盾壓抑到了極點。
“媽媽,我們班英唐好像有男朋友了……”
“什么?簡直不可理喻。早戀會傷害自己、傷害家人,學習下降,最終整個人都完了!”
“可我覺得,她的男朋友對她很好呢。”
“那是她的錯覺!哪有這樣不負責任的男孩?芳芳,你可千萬要潔身自好啊,不要和這種同學來往!”

芳芳看得出來,母親已經開始發怒了。她感到悲傷。她拿起媽媽遞給她的書包,走出門去。但是她沒有去學校,而是去了那家小餐館。
第二次可能會阻止女兒犯罪的機會,就這樣錯過了。
03
彭波非常驚喜,日思夜想的女孩竟主動來找他。
他發現這個女孩十分單純,性格溫順,幾乎所有的事都聽他的。越是如此,他越是覺得她有極大的誘惑。
芳芳并不知道男友的一切,包括他是癮君子。她在他的住處待了兩天,沒有上學。
就是在這兩天里,芳芳出事了。

根據彭波的供述,那幾天他覺得手頭緊張,遂通過網絡購買了約36.5克冰毒,自己吸食一部分后,在網上一個隱秘的QQ群里發布了“出肉”的信息,很快聯系到買家,約定在某長途汽車站交易。
彭波騙芳芳說,要帶她去省城散散心。芳芳看見彭波拿出一卷帶著黃色包裝的東西,里面裝著白色晶體。因為在電視上見過冰毒的照片,她猜到那就是冰毒,所以堅決不愿意。但止不住彭波軟磨硬泡,芳芳心軟答應了。
上車前,毒品還在彭波那里。他知道很難將這么多毒品順利帶往省城,于是央求女友幫忙藏匿毒品。芳芳拒絕,并再一次提醒彭波不要販賣毒品。然而,彭波一直央求并稱“是最后一次,處理完這些就再也不干了”。
在愛情面前,她再一次妥協了。
芳芳把一部分冰毒藏進衛生巾,另一部分塞進胸前的內衣,并在彭波處心積慮的“掩護”下躲過了檢查。幾小時后,客車緩緩駛入某市長途汽車站。一輛灰色的越野車停在路南等待毒品交易。芳芳跟彭波上了車。她坐在旁邊,聽著兩個男人討價還價。然后,按照彭波的指示,從內衣里掏出20.03克冰毒。
就在這個時候,有人敲車窗——是緝毒警察。
04
芳芳的整個青春將可能在高墻內度過。按照法律,她的行為已經構成販賣、運輸毒品罪,法定刑在7年有期徒刑以上。
此時,在芳芳的生命里出現了一個重要角色:檢察官鴻雁。鄭檢察官與芳芳的母親呼蘭取得了聯系,一起到看守所提審芳芳。
走過看守所長長的走廊,呼蘭看著墻上“迷途知返”、“重新做人”的宣傳語,想起獨生女兒在這里已被關押幾個月,她心如刀絞。
“媽媽!”還沒到審訊室,呼蘭已經聽到了女兒痛哭著叫她的聲音。她的心一緊,快步緊跑起來。推開審訊室的門,她終于看到了日思夜想的女兒。

芳芳已經哭得一塌糊涂。她用盡全身力氣抓著鐵柵,似乎是想奮力掙脫出來。呼蘭沖過去抓住女兒的手,母女倆抱頭痛哭。
“沒有言語,雙方心里都藏了很多的話,各自內心都有一些后悔的事情,這些感情都是通過淚水表達出來的。看到母女倆在那里哭泣,我不僅在想這個案子怎么辦,其實更多的還是在想芳芳未來的路。”鴻雁說。
“芳芳非常配合,把整個事情的過程都給我們實實在在、清清楚楚地講出來,我們能夠感受到她對這件事情的后悔之心。根據我對芳芳情況的調查和了解,芳芳平時沒有任何不良的行為和習慣,更談不上有什么不良的犯罪記錄。她從來都不惹事。”
最重要的是,根據鴻雁的調查,芳芳沒有吸毒。據此,鴻雁鄭重地提出了以下公訴意見。
芳芳雖有販賣、運輸毒品的行為,且已經構成犯罪,但其犯罪時系未成年人,從犯罪行為的引發到整個犯罪行為的實施,芳芳的作用較小,系從犯,加之其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結合芳芳系在校學生,無不良行為記錄,表現一向良好的個人情況,建議對芳芳減輕處罰,并適用緩刑。
最終,經過她的努力和建議,法院以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芳芳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彭波被另案處理,并獲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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