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選聘寧化天宸置業有限公司清算組成員的公告
寧化縣“天和上上城”系寧化天宸置業有限公司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項目,目前該項目處于停工狀態,且涉及眾多購房戶的合法權益。鑒于該項目影響重大,債務金額巨大、債務種類及法律關系較為復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寧化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對該房地產項目進行清算,成立清算組,并聘請第三方機構作為清算組成員。現就選聘寧化天宸置業有限公司清算組成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寧化天宸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宸公司”)于2009年3月5日經寧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登記注冊,企業類型為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房地產營銷策劃及咨詢培訓;建筑裝飾、裝修材料、五金交電、機械設備銷售;車位租賃(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及實際經營場所均位于福建省寧化縣。
二、申報條件
1.為節約成本、提高效率,本次選聘的天宸公司清算組成員為具有福建省企業破產案件管理人資格,進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企業破產案件管理人名冊的機構。
2.申報機構及其人員不得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十四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第九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規定的不得或不宜擔任管理人的情形。
3.申報機構可以派出的具有律師、注冊會計師或者其他具有高級職稱的從業人員不少于7人,其中律師或注冊會計師不得少于5人,具有破產案件管理工作經驗的人員不得少于5人。
4.申報人應書面承諾在擔任清算組成員后將根據案件實際情況在寧化縣派駐工作人員處理相關事宜。
5.申報機構需有3年以上的破產案件工作履歷,必須具備房地產破產工作經驗。
6.申報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最近3年沒有違法違紀等不良紀錄。
7.申報機構擬委派管理人團隊項目負責人、核心成員必須是申報機構執業人員且具破產案件管理人經驗,其他人員可以外聘,費用自行負擔。
8.申報機構擬委派管理人團隊中至少4人是申報機構執業人員。
三、申報方式
申報機構應于申報期限屆滿前向
寧化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交申報文件及與申報文件相對應的證件、資料、憑證復印件。四、申報時間
本次選聘只接受現場報名,不接受電話、網絡等報名方式。申報期限截至2023年2月9日17時,申報機構須在此期限前到福建省
寧化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房地產業股遞交書面申報資料。五、選任規則
1.本次選聘采取抽簽方式選聘機構。
2.抽簽的時間為2023年2月10日10時,地點為福建省
寧化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19樓會議室。3.如符合條件的申報機構為2家以上的,將按抽簽方式確定本次選聘機構,從申報機構中隨機抽取一家作為天宸公司清算組成員。
4.如申報機構為1家的,則將直接確定為本次選聘機構。
六、需要說明的事項
本公告未盡事項,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執行。
七、申報地點及聯系人
申報地點:福建省
寧化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系人:寧化縣住建局房地產業股,0598-6822883、13515982121小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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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化縣住建局???
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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