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工程建設領域各企業的倡議書
工程建設領域各企業:
你們好!
首先,感謝你們為寧化建設和發展做出的突出貢獻,為廣大農民工朋友提供了大量就業和發展的機會,為我縣根治欠薪形勢的明顯好轉給予大力的支持!
去年年底,國務院出臺《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 簡稱《條例》),并已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為切實貫徹落實 《條例》,降低企業用工風險,提髙用工管理規范化水平,營造和諧的勞動用工環境,我們特提出以下倡議:
一、確保工程款的足額支付。建設單位應當有滿足施工所需要的資金安排,不得由施工單位墊資建設,并嚴格按照過程結算支付的約定足額支付工程款。建設單位應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約定工程款計量周期、工程款進度結算辦法以及人工費用撥付周期,并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支付的要求,按 月足額撥付人工費用。
二、履行工資支付各方責任。施工總承包單位應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對分包單位勞動用工和工資發放等情況進行實時監督;分包單位應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實名制管理和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
三、推進勞動用工規范管理。施工總承包企業或者分包企業 應當依法與所招用的農民工訂立勞動合同,并做好實名登記。未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用工實名登記的人員,不得進入項目現場施工。直接用工的企業應當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與當月工程進度等相關材料一并交發包單位。
四、規范工資支付方式。減少工資發放中間環節,分包企業應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向農民工代發工資,由施工總承包企業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打入農民工本人社會保障卡或者銀行卡中。這里有一個前提,用人單位應給每一位農民工提供工資清單。
五、落實維權信息公示制度。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醒目位置設立維權信息告示牌,按照《條例》要求,明示建設 單位、施工總承包單位及所在項目部、分包單位、相關行業工程 建設主管部門、勞資專管員等基本信息,明示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支付日期等基本信息。還應定期在告示牌上將收集并確認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表進行公示。
六、配合政府部門執法檢查。政府部門對農民工欠薪案件調查取證時,有關單位應當積極配合,及時、全面地提供勞動合同、職工名冊、考勤及工資支付臺賬和清算等相關材料。如被責令整改,應在規定時限內支付勞動報酬,改正違法行為,絕不能將市場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
農民工是企業發展重要的人力資源,是我縣經濟建設的重要力量。我們要堅決貫徹中央關于根治欠薪的決策部署,遵守和貫徹《條例》的各項規定,把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擺在突出位置。 衷心希望工程建設領域各企業在實現企業發展和經濟效益的同時, 更加關注農民工群體的切身利益,積極承擔社會責任,誠信守法 規范用工,不斷增強農民工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讓廣大 農民工朋友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和企業一道共同為建設和諧宜居寧化做出更大的貢獻。
寧化縣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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