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寧化縣財政局 關于做好小微企業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發放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三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明政辦〔2018〕112號)文件精神,為發揮小微企業就業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實小微企業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政策,切實發揮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的社會效益,現就做好小微企業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發放工作通知如下:
一、補貼對象
首次創辦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小型微型企業劃型標準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執行。
二、補貼條件和標準
對吸納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可按其當年新招收應屆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人員人數給予每人1000元、其他人員按人數給予每人500元,總額不超過3萬元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所需資金從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一)應屆高校畢業生。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獲得畢業證書起12個月以內(按發證時間計算)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二)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是指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男不超過60周歲、女不超過50周歲),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并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的以下人員:
1.男滿50周歲、女滿40周歲大齡城鎮居民;
2.持第二代《殘疾人證》人員;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4.連續失業一年以上人員(其中農村進城務工勞動者須已參加失業保險1年以上,失業期間沒有相關就業和社保繳費信息并辦理失業年檢手續滿一年以上);
5.城市規劃區內,經政府依法征收農村集體耕地后,人均剩余耕地面積低于我市農業人均耕地面積30%,且在征地時享有農村集體耕地承包權的在冊農業人口;
6、農村實行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戶、二女戶中,男年滿40周歲以上、女年滿30周歲以上人員;
7、建檔立卡的農村貧困戶家庭勞動力。
三、申請材料
1.《寧化縣小微企業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報表》(附件1)、《年度小微企業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人員匯總表》(附件2);
2.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原件和復印件,已實現“三證合一”的,提供營業執照原件和復印件;
3.當年帶動就業人員勞動合同書、身份證和《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復印件;
4.當年帶動就業人員社保繳費憑證;
5.申報當月工資發放表復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一份,全部需加蓋公章。須核驗原件,核驗完原件退還。
四、審核和發放
1.在城區創業的申請人到創業所在地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站進行申請;在鄉鎮創業的申請人到創業所在地鄉(鎮)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所進行申請。
2.人社部門基層所、站要指導申請人填寫《寧化縣小微企業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報表》(附件1),對申請人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資格進行初審并簽署意見。
3.申請人通過初審后到縣勞動就業中心進行創業帶動就業補貼資格復核。縣勞動就業中心對申請人報送的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請材料進行復核,并在寧化縣政府門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4.小微企業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經審核并公示無異議后,匯總報縣人社局、縣財政局確認蓋章,再由縣勞動就業中心通過銀行轉賬將補貼款支付到申請人銀行賬戶。
五、其它事項
1.小微企業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實行次年一季度內申報,逾期不再受理。
2.當年新招用人員是指在法定勞動年齡段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并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就業失業登記的人員。
附件1:寧化縣小微企業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申報表
附件2:年度小微企業創業帶動就業補貼人員匯總表
[點擊下載附件]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寧化在線新聞頻道,不代表寧化在線的觀點和立場。
- 上一篇:寧化縣農業局關于擬下拔2018年度第二批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項目…[ 02-14 ]
- 下一篇:寧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寧化縣財政局關于做好一次性創業…[ 02-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