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化縣2017年農產品加工固定資產投資省級財政補助專項資金申報指南
根據《福建省農產品加工固定資產投資財政補助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閩財農[2017]34號)文件精神,制定本申報指南如下:
一、補助對象、補助標準
1、補助對象:縣域內農產品加工企業。
2、補助項目:購置的農產品加工設備。
3、補助標準:以省切塊下達我縣資金(208萬元)為補助總額,按各企業申報總額的權數進行分配,但最高補助標準不超過企業所購置的設備進項稅額的50%。
二、申報程序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根據項目申報指南,向縣農業局提出申請。縣農業局會同財政局確定擬扶持項目和補助方案,并在寧化在線、寧化農業信息網站公示,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項目補助方案(有異議的項目需重新核實,或調整項目),由縣農業局、財政局聯文批復,并于15日內將批復情況上報設區市農業局、財政局和省農業廳、財政廳備案。
三、申報材料
1、企業和項目基本情況;
2、企業工商營業執照、法人證書及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3、加工設備購置合同、匯款憑證、發票等有效憑證及相關資料;
4、福建省農產品加工固投補助資金申請情況表(附件);
項目申報材料應裝訂成冊,并以目錄列明。書面材料一式6份,并隨附相關電子版資料。
四、申報時間及聯系方式
申報時間:8月9日-8月31日
聯 系 人:張漢江
聯系電話:0598-6658370
E-mail:nhnycy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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