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明市旅游協會關于開展2017年福建省鄉村旅游休閑集鎮、特色村等評定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旅游協會:
根據福建省旅游協會《關于開展2017年度福建省觀光工廠評定工作的通知》(閩旅協[2017]4號)、《關于開展2017年福建省鄉村旅游星級經營單位評定工作的通知》(閩旅協[2017]5號)、《關于開展2017年福建省鄉村旅游休閑集鎮、特色村評定工作的通知》(閩旅協[2017]6號)文件要求,結合三明實際,現就做好我市境內福建省鄉村旅游休閑集鎮、特色村、福建省觀光工廠、福建省鄉村旅游星級經營單位評定工作的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評定時間
1、2017年4月30日前完成福建省鄉村旅游休閑集鎮、特色村初評工作。
2、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福建省鄉村旅游星級經營單位、福建省觀光工廠初評工作。
二、評定范圍
1、各縣(市、區)申報的2017年福建省鄉村旅游休閑集鎮和特色村進行評定。
2、各縣(市、區)申報的2017年福建省觀光工廠、福建省鄉村旅游星級經營單位進行評定。
三、組織機構
市級成立“鄉村旅游休閑集鎮和特色村”、“觀光工廠、鄉村旅游星級經營單位”評定委員會,成員由市旅游局、旅游協會、三明學院旅游學院相關領導和業務工作人員組成。
四、評定程序
1、休閑集鎮、特色村申報:由申報鄉村旅游休閑集鎮、特色村的鄉(鎮)、村按照自愿申報原則,提出評定申請報告,并分別填寫《鄉村旅游休閑集鎮申報表》(見附件1)或《鄉村旅游特色村申報表》(見附件2),申報材料電子版一份、紙質一式三份報市旅游局產業科。
2、鄉村旅游星級單位申報:按照自愿申報原則,由申報星級評定的鄉村旅游經營單位提出評定申請報告,填寫《鄉村旅游星級申請報告》(見附件3),并按《鄉村旅游經營單位服務質量評分表》進行自評(見附件4)。申報材料電子版一份、紙質三份報市旅游局產業科。
3、觀光工廠申報:申報單位填寫《福建省觀光工廠資格評定申請書》(見附件5),并按《福建省觀光工廠資格評分表》(見附件6)進行自評。自評分數達到700分以上,可向市旅游局提出預評申請。申請時須提交《申請書》及自評情況,并附有關文字、圖片等資料,提供齊全的營業、設施、衛生、消防、稅務等相關材料和證照,同時承諾履行向評委會提供不涉及本單位商業機密的經營管理數據的義務。申報材料電子版一份、紙質一式三份報市旅游局產業科。
4、市級評定:由市旅游協會組織熟悉相關業務的3名以上相關領導、業務人員和專家組成考評組,對照相關標準,對創建申報單位進行現場評定,評選出達到標準的休閑集鎮、特色村、觀光工廠、鄉村旅游星級經營單位,并經市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并按相關要求報省級質量等級評定委員會。
5、各縣(市、區)旅游局要按要求準備好相關材料報市局產業科。具體到各地評定時間另行通知。
附件:1.《鄉村旅游休閑集鎮申報表》
2.《鄉村旅游特色村申報表》
3.《鄉村旅游星級申請報告》
4.《鄉村旅游經營單位服務質量評分表》
5.《福建省觀光工廠資格評定申請報告》
6.《福建省觀光工廠資格評分表》
三明市旅游協會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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