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年寧化縣新增糧食生產能力規劃田間工程建設先后補項目申報指南
為更好地擇優選項,鼓勵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申報2017年新增糧食生產能力規劃田間
工程建設先后補項目,根據省農業廳文件精神,2017年從糧食產能項目中安排面積500畝,現發布項目申報指南如下:
一、項目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必須是在工商部門依法注冊的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社會化服務組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2、申報項目必須是山垅田,且規模必須達到相對集中連片100畝以上。
3、項目申報單位必須獲得土地經營權五年以上,且必須提供經鄉鎮經管站鑒證的土地流轉規范合同。
二、相關政策
1、項目采取“先建后補”的補助方式,由項目申報單位墊資按照批復內容組織實施,項目竣工后報縣農業局、發改局組織驗收合格后,一次性核撥補助資金,且實行縣級財政報賬制管理。
2、項目建設資金用于山垅田的田間灌排水(漬)工程、田間機耕道及部份水源工程建設。
3、項目補助標準暫定為每畝1500元。
三、申報程序及要求
1、符合申報條件且有山垅田復墾改造積極性的單位,請于本指南公布后的10個工作日內將項目申請報告和項目申報書(按附件1的格式、統一用A4紙打印一式陸份)報縣農業局基地辦。縣農業局、縣發改局將對項目申報材料進行聯合審查和實地考察,篩選比對,擇優選項,對選中的項目將在寧化在線、寧化農業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無異議的(有異議的項目需重新核實,或調整項目)。
2、申報選中的項目,要由縣發改局批復后,建設單位根據省農業廳建設標準實施。未經批復提前實施的項目均不得認定為項目工程量。
四、申報時間
2017年4月20日至4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聯系人:黎慶華 聯系電話:0598-6837813
地 址:寧化縣農業局基地辦(農業大樓四樓)
郵 編:365400
附件4:
2017年 項目
申報書(格式)
項 目 名 稱:
承 擔 單 位:
項目單位法人代表:
項目單位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通 訊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主管部門(單 位):
主管單位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E - MAIL:
福建省農業廳制
一、項目單位基本情況
包括:單位性質和隸屬關系、單位主要職能或業務范圍;承擔項目單位的技術力量、基礎條件等。
二、項目年度目標、實施地點、實施內容
三、項目實施步驟及時間進度
四、效益分析
五、經費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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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補助 資金用途 |
具體用途 |
金額(萬元) |
備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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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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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項目人員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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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年齡 |
工作單位 |
職務/職稱 |
項目工作分工 |
聯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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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申請單位及主管部門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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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單位意見 |
本單位對以上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特申請立項。
法人代表簽名: 項目單位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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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主管部門審核意見 |
農技站(公章) 經管站(公章) 負責人簽名: 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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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政府意見 |
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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