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省農村二女夫婦獎勵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計劃生育基本國策,增強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自覺性,根據《中共福建省委 省政府關于堅持計劃生育基本國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實施意見》(閩委發〔2014〕17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農村二女夫婦獎勵是對我省農村戶籍中年齡未滿60周歲,自覺執行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落實絕育手術,且只有兩個女孩的已婚夫婦(以下簡稱“農村二女戶”)予以的獎勵。
第三條 本辦法實施以前落實絕育手術的農村二女戶,夫妻雙方每人每年可領取獎勵金360元,
本辦法實施以后新落實絕育手術的農村二女戶,除按照《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每戶領取法定獎勵金3000元外,增發一次性獎勵金7000元。
農村二女戶夫妻到60周歲后則按程序申請轉為享受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補助對象,不再領取農村二女戶獎勵金。在地方財力許可的情況下,各地可在上述標準基礎上適當提高獎勵金標準,具體標準由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
第四條 農村二女夫婦獎勵所需資金由各級財政共同負擔。省級按照全省所需資金的15%確定預算控制總額,設區市和縣級負擔其余85%的資金。廈門市所需資金由廈門市自行負擔。
省級在預算總額控制內,根據財力狀況,分四檔(80%、60%、40%、20%)對各地予以補助。具體分檔地區以當年度省財政有關規定為準。省級補助資金采取“當年預撥、次年考核結算”的方式進行管理。
第五條 農村二女戶按照以下程序申請農村二女夫婦獎勵金:
(一)申請。夫妻雙方戶籍在本省的農村居民持雙方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有效絕育措施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在每年的3月31日和9月30日前向女方戶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員會(以下簡稱“村(居)委會”)領取,并填寫一式三份《福建省農村二女夫婦獎勵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夫妻一方是外省戶籍的,還需出示外省一方戶籍所在地縣級衛生計生部門出具的未享受
二女節育獎勵等相關證明材料。
(二)審批。村(居)委會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核實,并在《申請表》上加具核實意見,統一報送鄉(鎮、街道)計生辦初審。
鄉(鎮、街道)計生辦負責對村(居)委會報送的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初審,確定擬獎勵對象名單。擬獎勵對象名單應在鄉(鎮、街道)、村(居)委會所在地同時進行為期7日的公示,并公布舉報信箱和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群眾有異議的,鄉(鎮、街道)計生辦應在接到舉報的5個工作日內提出處理意見。
縣(市、區)衛生計生部門對鄉(鎮、街道)計生辦已審核,并公示無異議的擬獎勵對象進行審核。對不符合條件的,通過鄉(鎮、街道)計生辦向申請人書面說明原因;對符合條件的獎勵對象予以確認。縣(市、區)衛生計生部門要建立獎勵對象個人信息檔案,錄入全省計劃生育獎勵信息系統。
(三)報備。縣(市、區)已審核的獎勵對象數據,匯總后于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上報省、市衛生計生委。設區市衛生計生委要對各縣(市、區)衛生計生部門的審查質量進行監督,對提供的獎勵扶助對象進行抽查,取消不符合條件的獎勵扶助對象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對有關當事人進行處理,處理情況和結果要及時上報省衛生計生委。
第六條 農村二女夫婦獎勵每年分兩次辦理。當期未及時辦理的,可在下一期補辦。對于2015年以前落實絕育手術的農村二女戶,原則上應于2015年期間按照上述程序進行申報,并審批確認完畢。
第七條 為節約行政成本、方便人民群眾,各縣(市、區)原則上應將包括農村二女夫婦獎勵在內的,與個人有關的計生獎勵扶助資金,統一委托本地一家金融機構實行社會化發放,直接發放到獎勵對象個人賬戶。
縣(市、區)衛生計生部門在每年4月底和10月底前向同級財政部門提供獎勵扶助對象名單和獎勵金額。財政部門根據衛生計生部門的發放申請,及時將農村二女夫婦獎勵資金撥付到委托代理發放金融機構。委托代理發放金融機構原則上應在接到財政部門撥付通知的2個工作日內,將獎勵資金直接撥付到獎勵對象個人賬戶。獎勵資金的發放應分別在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完成。
縣(市、區)衛生計生和財政部門應加強對委托發放機構建立獎勵扶助對象個人賬戶和資金發放情況的監督,確保資金安全和及時足額發放到位。
第八條 采取以下方式加強對獎勵對象確認、資金配套、資金發放、制度運行等情況的檢查監督:
(一)把獎勵工作納入當地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對制度執行中出現重大問題、造成社會影響的,追究地方主要領導及相關部門的責任。
(二)建立資金管理、資格確認、資金發放和社會監督四個環節相互銜接、相互制約的“四權分離”的運行機制以及安全可控的社會化的資金發放方式和渠道。對虛報、冒領、克扣、貪污、挪用、擠占獎勵扶助資金的單位和個人,一經發現,嚴肅查處,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委托代理發放機構不按服務協議履行資金發放責任,截留、拖欠、抵扣獎勵扶助資金的,取消代理發放資格,并依法追求經濟責任。
第九條 縣級衛生計生部門應加強農村二女戶申請領取獎勵金后的管理,每年度按照一定比例進行領取資格復查。獎勵對象有以下情形之一,并經衛生計生部門核實的,全額退回已領取的獎勵金。
(一)未經批準擅自實施輸精(卵)管復通手術的;
(二)再生育或收養子女的;
(三)隱瞞多生育、偽造假手術證明獲取節育獎勵的;
獎勵對象有上述第(三)種情形的,除責令全額退回已領取的獎勵金外,還將有關情況納入衛生計生信用體系。
第十條 農村二女夫婦獎勵專項資金應嚴格按照財務管理規定和用途使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確保資金專款專用。對違規使用的,依法依規追究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一條 省衛生計生委每年對項目實施情況和專項資金使用效益進行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作為下一年度省級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省財政廳會同省衛計委適時開展資金使用情況專項檢查,確保資金規范使用和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省衛生計生委會同省財政廳負責解釋。本辦法中的二女絕育手術對象指的是夫妻一方落實結扎手術的對象。有效絕育措施證明指的是經鄉級衛生計生部門確認的手術證明。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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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仕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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