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公開征集三明市志愿服務標識的通知
明指導辦〔2012〕76號
各縣(市、區(qū))文明辦,市志愿服務協(xié)調小組各成員單位,市社會志愿者協(xié)會各分會:
為統(tǒng)一全市志愿者服務活動的標識,擴大志愿服務的影響力和感召力,塑造三明志愿者的新形象,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征集三明市志愿服務標識。現(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圍和資格
本次征集活動面向社會公開進行,凡具有一定設計能力或相關設計經(jīng)驗的單位和個人均可參加投稿。
二、征集要求
1.應征作品要充分體現(xiàn)“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精神和“學習雷鋒、奉獻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務理念,能明顯表達三明市志愿者寓意。
2.構思新穎、簡潔明快、表現(xiàn)大方、寓意深刻,具有較強的創(chuàng)意性、識別性、獨特性和可觀性,能夠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別和年齡人群的普遍認同。
3.作品要包括標識標識設計圖稿、作品設計的創(chuàng)意基礎和理念說明,電腦、手繪均可。
4.作品要適合在各種載體上推廣。
三、征集時間
從即日起至
四、投稿方式
郵寄提交,郵寄地址:三明市委文明辦志愿服務工作科,郵政編碼:365000,聯(lián)系人:劉淑惠、徐金,聯(lián)系電話:8233310 8257372。信封上注明“志愿者服務標識征集”字樣。
五、評選辦法
由市委文明辦邀請有關專家成立評審小組對所有投稿的設計標識進行評選。
六、獎項設置
入選作品和入圍作品10幅,將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并頒發(fā)證書。
七、注意事項
1.作品必須為原創(chuàng),不得抄襲,凡涉及抄襲、借用等侵權行為的,均由投稿人承擔一切后果,與征集單位無關。
2.作品入選后的標識著作權、使用權歸三明市社會志愿者協(xié)會所有。
3.征集活動不接受網(wǎng)上投稿。設計圖稿應繪制在A4規(guī)格的紙上。圖稿應固定在硬紙板上,同時圖稿四周各保留一道寬為1厘米的黑邊。設計圖稿橫向、豎向均可。
4.所有應征作品均不退還,請應征者自留底稿。
5.本次征集不收取報名費,來稿的郵寄和作品制作等費用由作者自理。主辦單位不承擔參投稿件在郵寄途中的損壞和丟失的責任。
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
2012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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