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認真學習貫徹《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的通知
各鄉鎮黨委、政府,縣直各單位:
2010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新修訂的《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中發〔2010〕19號,以下簡稱《規定》)。省、市先后下發了關于認真學習貫徹《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的文件(閩委辦〔2011〕6號、明委辦〔2011〕22號),對學習貫徹《規定》進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體要求。為更好地學習貫徹《規定》和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學習,營造氛圍。各級黨組織要把學習貫徹《規定》作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切實抓緊抓好。要切實把《規定》納入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計劃,并采取個人自學和集體學習相結合的方式,對《規定》的內容逐章、逐條、逐句地學習領會,切實掌握《規定》的重大意義、指導思想、主要內容和基本要求,不斷強化抓黨風廉政建設的政治意識、責任意識。要組織廣大黨員干部進行系統學習,把《規定》列入黨校和其他干部培訓機構的教學計劃,列入領導干部任前廉政知識考試內容,使他們盡快熟悉《規定》,自覺貫徹執行《規定》。要豐富載體,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通過撰寫文章、舉辦專題講座、開辦專欄、召開學習研討會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規定》的基本精神,努力在廣大黨員干部和群眾中形成學習貫徹《規定》的良好氛圍。
二、強化責任,履行職責。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切實擔負起全面領導反腐倡廉建設的政治責任,把黨風廉政建設作為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內容,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和業務工作緊密結合起來,一起部署、一起檢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實。要對照《規定》分析查找本地區、本系統、本單位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過問、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要案件親自督辦。領導班子其他成員要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主要領導責任。各職能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既要認真抓好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又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積極完成所承擔的反腐倡廉牽頭任務和配合任務。
三、完善機制,健全制度。要按照《規定》的要求和省里即將下發的貫徹落實《規定》實施辦法,研究制定實施細則,力求做到責任明確、監督到位、追究有力。要抓好責任分解,做到任務分工具體、職責劃分清晰、責任要求明確、保障措施有力。要認真組織責任考核,突出考核重點,嚴格考核標準,努力使考核結果客觀反映真實情況,并將考核結果納入對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體系之中,與領導干部業績評定、獎勵懲處、選拔任用直接掛鉤,形成落實責任制工作考核評價激勵機制。要強化責任追究,對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方面嚴重失職、瀆職的領導干部,加大責任追究力度,促進《規定》的有效落實。
四、形成合力,加強督查。我縣將結合開展對鄉鎮和縣直單位的勤廉巡查工作,進一步加大對《規定》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要完善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檢查考核機制,對上一年度各鄉鎮和縣直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執行《規定》情況,以及各牽頭和協辦部門完成反腐倡廉工作任務的情況進行檢查。各級黨委(黨組)要把領導干部組織實施和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納入民主生活會和述職述廉的重要內容,組織開展評議,主動接受監督。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會同組織、人事等有關部門,協助黨委(黨組)組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的檢查考核,及時發現、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
五、精心謀劃,加強領導。要把學習貫徹《規定》作為一項重要工作擺上突出位置,加強領導,精心謀劃,統籌安排,抓好落實。要加強調查研究,深入分析黨風廉政建設形勢,及時掌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及時地向各鄉鎮和縣直單位下達推進懲防體系建設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年度工作任務,強化工作責任,明確工作重點,推動工作落實。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既要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嚴格遵守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又要堅持原則、敢抓敢管,切實做到“一崗雙責”。要充分發揮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作用,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履職,協助黨委、政府制定反腐倡廉建設總體規劃和實施方案,提出責任分解、責任考核、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切實當好黨委和政府的參謀助手,確保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到實處。
中共寧化縣委辦公室
寧化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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