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寧化一女子假賣口罩獲刑一年六個月
突發的新冠肺炎疫情讓口罩成為了“搶手貨”,一些不法之徒趁機打著售賣口罩的幌子,通過網絡實施詐騙。3月11日,寧化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一起疫情防控期間口罩詐騙案并當庭宣判。該案系三明市首例宣判的涉疫情詐騙案。
法院審理查明,今年2月3日至4日,被告人李某蓮通過微信朋友圈、微信群聊等方式發布出售口罩的虛假信息,以預付口罩訂金為由,通過微信二維碼收款、微信轉賬等方式,騙取李某、朱某等七名被害人人民幣共19120元。在收到訂金后,李某蓮卻以各種理由推脫,把被害人微信拉黑、電話加入黑名單,將訂金據為己有。案發后,李某蓮向公安機關退賠全部贓款。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蓮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空期間,假借銷售疫情防控用品的名義,利用電信網絡對不特定人員采取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辦法,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從重處罰。鑒于被告人李某蓮退賠全部贓款,自愿認罪認罰,寧化法院遂依法作出以下判決: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李某蓮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在全國上下一心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之時,寧化法院從嚴從快審理并當庭宣判涉疫情犯罪案件,有力震懾了此類犯罪,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社會安定有序和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雷露微 范丹 劉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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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雷露微 范丹 劉文彬】 【責任編輯:邱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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