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們義氣”要不得 打架傷人須擔責
【案情】2013年9月6日,被告翁某及幾個“哥們”醉酒后與他人發生爭執,原告蘭某進行勸解時,翁某為逞“哥們義氣”將蘭某毆打致傷。其后,蘭某被送到寧化縣醫院住院治療,花費醫療費1.8萬余元。2013年10月18日,經寧化縣公安局泉上派出所主持調解,翁某與蘭某達成調解協議,約定翁某應賠償蘭某醫療費、后續治療費等共計25000元,已支付2200元,余款定于2014年9月前付清。由于翁某未履行調解協議書,蘭某訴至寧化縣人民法院,請求判決翁某支付賠償款22800元并承擔訴訟費。
【審理】寧化法院經審理認為,公民的健康權受法律保護,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被告翁某逞“哥們義氣”將原告蘭某毆打致傷,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原、被告經寧化縣公安局泉上派出所主持調解,自愿達成的治安調解協議書合法、有效,對原、被告具有法律約束力,被告應當履行治安調解協議書約定的義務,遂判決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
【評析】“哥們義氣”與友誼是有所區別的,以“哥們義氣”為交友之道是盲目的、糊涂的。友誼是人與人在交往活動中產生的真摯情感,是要講原則、講正氣的,是一種高尚情操。而“哥們義氣”是一種狹隘的小團體意識,只管交情,善惡不辨,不分青紅皂白,不計一切后果,為了小圈子或某個人的利益,有時甚至為了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就大動干戈,互不相讓,結果害人害己。不分是非地“為哥們兩肋插刀”,終將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受到法律的制裁。(王飛鳳)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寧化在線新聞頻道,不代表寧化在線的觀點和立場。未經許可,請勿轉載。
【作者:王飛鳳】 【責任編輯:茜茜】
- 上一篇:寧化城中師生祭掃黃慎墓[ 04-09 ]
- 下一篇:翠江鎮綜合文化站遷址后投入使用[ 04-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