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通報重點流域和小流域資金獎懲預警情況
我省通報重點流域和小流域資金獎懲預警情況?
水質與獎補掛鉤,治水更高效?
東南網8月3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潘園園 通訊員 歐煒) 日前,省生態環境廳通報1—6月重點流域生態補償和小流域“以獎促治”資金獎懲預警情況。松溪縣、連江縣等20個市、縣的“水質下降幅度”和“生態保護補償資金減少比例”一目了然。
根據通報,2020年度已預撥付省級小流域“以獎促治”資金的31條小流域中,26條小流域水質達標,有5條未達到各自年初確定的水質提升目標,分別是福州市福清市的太城溪,漳州市漳浦縣和龍海市的九龍江(南溪),泉州市南安市的石井江/大盈溪、泉港區壩頭溪,三明市梅列區和三元區的焦溪;往年已獲得省級小流域“以獎促治”資金的小流域中,福州市福清市北溪(龍江)水質未達標。這些小流域水質狀況若不加以改善,預計到年末清算獎補資金時,相關小流域將被扣減資金。
2019年開始,我省改變過去資金“年初預安排、年末再清算”的做法,將重點流域和小流域水質提升與資金獎懲緊密掛鉤,并及時向各地通報重點流域生態補償和小流域“以獎促治”資金獎懲預警情況。今后預警情況也將同步向社會公開。
該舉措有效調動了各地治水積極性。1—4月,大樟溪永泰段因工程施工,導致水體渾濁、水質下降,根據動態預警情況,2021年度永泰縣預計獲得的補償金額比2020年度減少41.7%。為此福州市高度重視,針對性地加大整治力度。5—6月,大樟溪水質達到國家考核要求,預計獲得的補償資金同比減少的比例下降至22.3%。“通過動態預警,各地更加注重過程管理,倒逼政府聚焦水質問題,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加大污染防治力度。”省生態環境廳有關負責人說。
省級流域資金獎懲預警的周期為每兩個月一次。重點流域生態補償資金根據“水質優先,獎懲分明”原則,將水質指標作為資金分配的主要因素,結合本年度全省主要流域國省考斷面水質、縣級以上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監測數據,及各縣(市、區)轄區內小流域斷面Ⅰ~Ⅲ類水質比例、水質穩定程度,按照相應權重進行計算,得出各地的水質得分。對水質狀況較好、水環境和生態保護貢獻大、節約用水多的市、縣將加大補償,反之則少予或不予補償。
數據顯示,2018年以來,我省已累計下達重點流域生態補償資金44.76億元。此外,2016年起,我省將流域整治的觸角伸向小流域,2017年以來累計安排小流域“以獎促治”資金19.1億元。
通過有效發揮資金的杠桿作用,全省流域水環境質量不斷改善。2019年,全省12條主要河流Ⅰ~Ⅲ類水質比例為96.5%;Ⅰ~Ⅱ類水質比例為61.5%,同比上升9.8個百分點。閩江、九龍江、敖江流域Ⅰ~Ⅲ類水質比例分別為98.3%、95.7%、100%。市級、縣級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均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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