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遂平法院判決書13處“錯誤”遭投訴 院方回應
中新網10月17日電 針對媒體《駐馬店遂平法院民事判決書13處“錯誤”遭投訴》的報道,“遂平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16日發(fā)布通報稱,經核實,該判決書確實存在13處錯誤,法院擬對承辦該案件的法官張劍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并責成張劍向當事人登門道歉。
通報稱,近日,今日頭條號“河南聯(lián)播”發(fā)布《駐馬店遂平法院民事判決書13處“錯誤”遭投訴》報道遂平縣人民法院一份民事判決書中卻有“13處明顯錯誤”,遂平縣人民法院高度重視網上反映的情況,立即進行核實。
通報稱,該判決書內容為原告遂平縣農村信用合作聯(lián)社訴被告韓新建等金融借款糾紛一案。經核實,該判決書確實存在13處錯誤,其中,11處是將被告韓新建的名字誤寫為韓建新,另2處將金額數字書寫錯誤。法院立即啟動糾錯機制,于2019年10月11日作出補正裁定,對判決書中的13處錯誤予以糾正。同時啟動問責程序,經研究決定,擬對承辦該案件的法官張劍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并責成張劍向當事人登門道歉。
通報表示,為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fā)生,遂平法院將在全院開展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訓,改進工作作風,狠抓辦案質量,切實做到司法為民,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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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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