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陷”落之禍:達州地陷事件的創痛之思
因何而“陷”
如此多的地陷事故究竟是因為什么?
地質學有關定義闡明: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巖、土體在自然或人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并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的一種動力地質現象,是一種緩變性地質災害。它具有隱伏性、突發性、群發性、多因性等特點。
北京市地質調查研究院呂金波博士曾在采訪中表示,導致地面塌陷的因素有很多,大體可以分為自然作用、人為作用、人為誘發自然作用等3種原因。一些調查結果表明,發生地面塌陷的地點大多都存在工程活動等人為因素的影響。地質因素是基礎,而工程因素與極端氣象一道,成為誘發地陷的兩大外部原因。
多年來的地陷事故也并非沒有引起重視,央視網記者查閱了由國土資源部、水利部會同發改委、財政部等十部委聯合編制的《全國地面沉降防治規劃(2011-2020年)》,發現我國多地都正被地面沉降所困擾,長江三角洲、華北平原、渭河盆地等地區日趨嚴重,全國遭受地面沉降災害的城市超過50個,分布于京津冀、江浙滬等多地。
除了自然原因所導致的地質變化,現在很多城市里,地下的涵洞、下水道、光纜、等公共基礎設施在建設時以及后續的監測中,任何一個環節存在問題,都有可能引起不可測的后果,例如用于填充的材料若被隨意地塞滿,隨著時間推移,隨時有可能因各種原因流失,在極端天氣或一些外力影響下導致地面塌陷。
地陷,早已成為不容忽視的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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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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