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哈爾濱嚴查產銷冥紙冥幣 律師:“一刀切”有待商榷

資料圖:廣西南寧商家在售賣冥紙冥幣。 胡雁 攝
法律怎么說?
雖然“事出有因”,但還是有網友表達了疑問,這樣做,是否于法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在宣傳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等行為,被明令禁止。
此外,制造高仿人民幣冥幣的生產者還違反了《印刷業管理條例》中“禁止印刷含有反動、淫穢、迷信內容和國家明令禁止印刷的其他內容的出版物、包裝裝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的規定。
而在地方層面,同樣不乏相關規定。2016年修正的《哈爾濱市殯葬管理條例》就提出,禁止在喪事活動中擺放、焚燒冥幣和紙人、紙馬(牛)等扎糊的封建迷信喪葬用品;禁止制作、銷售冥幣和紙人、紙馬(牛)等扎糊的封建迷信喪葬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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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馬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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