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情侶天價分手費引外媒關注 分手了“情債”該怎么算?
“我不愿提起關于分手費的過去,畢竟不光彩”
有觀點認為,分手費現象的根源在于消費主義的驅動,在城市里更為常見。但在某種程度上,分手費似乎更像舊俗的遺跡——在聽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時代,婚姻和感情往往帶有交易色彩,女方會通過索要“彩禮”等形式獲取補償。時代發展到今天,究竟是怎樣的心態,讓人們還在為一段感情的“金錢補償”而糾結呢?
英國《每日郵報》認為:“在中國,傳統觀念認為,隨著女方年齡越來越大,擇偶范圍和空間也越來越狹窄。既然男方不愿結婚,那他就必須賠償女方付出的感情代價,補償他消耗掉的女方的青春。”
也有女性對受到的傷害難以釋懷,把索要分手費當作報復對方的手段。
談過3次戀愛、不久前才步入婚姻的李倩(化名)告訴《青年參考》記者,她的上一段感情歷時8年,最后以男友“劈腿”告終。在這段感情中處于弱勢的她,決定“不惜一切代價為自己爭取權利”。“我把30歲前最好的青春浪費在那個渣男身上,他絕對不能拍拍屁股走人。他提出分手時說我們性格不合,說我控制欲強……但我們都清楚這些不過是借口,真實的原因就是他另結新歡了。作為被欺騙的一方,我覺得只有讓他付出金錢才能讓他體會到痛苦,意識到代價”。
李倩沒有透露自己從前男友那里得到多少分手費,但她坦言,索要分手費的過程非常艱難,雙方“幾乎撕破臉”。“可我從來不后悔這么做。”她告訴《青年參考》,“我把從他那里要到的這筆錢,全部花在我和現任的婚禮上,這是我能想到的對前任最好的報復。”
《青年參考》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即使曾向前任索要分手費,大多數受訪者也不愿意談及這種做法。“畢竟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李倩坦言,“討論分手費其實是個兩敗俱傷的過程。這件事讓我們在彼此眼中變得丑陋,也把我們變成了親戚朋友口中的笑話。現在時過境遷,我不希望提起這些事,也不希望我的老公知道我有這樣一段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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